第5章 来一波回忆杀(1)

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,邵卿城有很强的管理能力,不,确切的说是“钞能力”。

从见到这群主子之后,他很快执行完菲菲吩咐的事,并且迅速调集来一些家丁侍女,尤其是几个很会梳妆的侍女。

在他看来,这群主子应该是不会打扮的:男主子们头发没挽个发髻,身上服装没有任何挂饰,女主子们更是无妆容,无发型,无饰物。

邵卿城在吩咐人采买衣服的时候,也顺便给女主子们采购了胭脂水粉,首饰头饰什么的,再把外阁养着的家丁侍女拨了一波进来伺候大家。

酉时将近的时候,子书阁帮众在邵卿城的指挥下,在众家丁侍女的伺候下,沐浴更衣,梳妆打扮。

看来这个总管在买下人的时候也是精挑细选的,那几个主要负责梳妆的侍女,梳头环发髻的手法真是不错,很快就把男众变成翩翩公子女眷变成大家闺秀的模样。

一行人来到帮会大厅里,家丁们己经重新摆好桌椅:大厅左右两边各摆了三张花梨木云纹长桌,每张长桌对应三把花梨木椅,上席和末席位置也是各摆了一张花梨木云纹长桌,同样是每张桌子配三张花梨木椅,形成一个长方形,中间放着一张石桌,桌子的中间挖空,填充了不少炭火,炭火上正烤着一只整羊,羊油己经冒出来,时不时的滴到炭火上,发出“呲呲”的声音。

大家入座之后,侍女们就开始端酒上菜。

她们手里端着一个食盘,里面是几个精致的小碟子,碟子里分别是葫芦叫花鸡、清蒸鲈鱼、炸鱼干、农家小炒野猪肉、猪油渣炒青菜、炖豆腐、红烧野猪肉、小葱鸡蛋花羹。

这些菜都摆在一个人面前,每个人都一样。

辛三金是把菜做好之后,再分在一个一个的小碟子,然后分餐的形式让每个人的面前都是这几个菜,这样大家都能吃到所有的菜。

分餐制度自古就有了,他们比现代人还要讲卫生。

每个人的面前还摆着一个空碟子,这是为了等下分烤羊肉用的。

酒水也摆上来了,是佃户们自家酿造的女儿红,据说埋在地下五年了,今天才起出来。

喝酒用的是白玉碗,家丁们把酒倒进碗里的时候,那个酒香醉人心脾,让从不喝酒的人都想忍不住嘬一口。

酒菜摆好之后,大家看着精致的菜肴,顿时就感觉肚子很饿了,但是所有人都知道,总得有人开个开场白才能动筷子。

菲菲知道自己总要先发话大家才好意思动手,但她也知道屁话不能太多,于是,她端起碗对大家说:“我们先来个开场酒,然后吃点东西垫垫肚子之后,我们再正式开始。

来,先碰个杯!”

大家都举起碗,异口同声的说:“干杯!”

然后男人们都把酒干了个底朝天,姑娘们原本没想喝完的,只是刚喝一口时候发现,这酒比现实里的饮料还香甜,一点酒的苦味涩味都没有,都是糯米的清香,于是也学着男人们一口饮尽!

“哇,这酒真甜啊!”

“纯米酒酿造就是这样的。

不过后劲很大,所以要赶紧吃点东西先垫着,不然醉了很难受的。”

舞哥是知道米酒的后劲有多大的,他曾经在菲菲的老家喝过这种甜甜的米酒,后来醉得不省人事。

在这个没有现代文明污染的地方,食物是多么美味。

野猪虽然是壮年,可肉却非常嫩,不老不柴,比现实世界的家养猪的肉还香。

那个红烧野猪肉,肥而不腻;清蒸鲈鱼,没有一点点腥味,鱼肉鲜嫩无比,不用说,肯定是他们下午游玩过的那个泉水聚成的大湖里的产物;葫芦叫花鸡是把一斤左右小公鸡拔毛洗净后,用荷叶包裹起来塞进葫芦里,用泥糊封口再放灶台下柴火烧,灶台上放着大蒸笼,烧水蒸鱼蒸蛋羹,等鱼蒸好蛋羹做好,葫芦叫花鸡也烧熟了。

鸡肉起出来的时候,用筷子就能分成几块,装进碟子,再撒上点小葱和炒熟的白芝麻,不由得让人食指大动。

大家虽然馋得首流口水,但因为是分餐制,人人有份,所以大家也没有狼吞虎咽,一个一个都像美食家那样,慢慢吃,慢慢品,有的人还会闭上眼睛摇头晃脑的享受。

侍女们都在一旁看着,谁桌上的碗碟空了,就上来收了去,过一会又端出一碟菜呈上来。

新上来的菜是野猪肉丸子,把野猪前腿肉剁碎、荸荠剁碎、放上香葱末调料调匀,用糯米粉和匀捏成团,再放泡好的糯米上滚一圈沾满了糯米之后放在蒸笼里蒸半个时辰,野猪肉的清香,荸荠的脆,糯米的绵柔夹杂在一起,回味无穷。

“辛胖子果然会做菜!”

菲菲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心里暗道。

肚子填饱赶走了饥饿感,满足了馋欲,大家终于肯放下筷子相互敬酒了。

菲菲看到这个情景,觉得是时候说些话了,她清了清嗓子:“各位亲,我想我们可以在这里真正庆祝一下子书阁十一周年了吧!”

大家都表示赞成!

这个庆祝活动,谁都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的,抛开现实世界不论,能回到帮会里享受被人伺候,吃着这样的美食,没有任何烦恼,真真是一种极致的享受。

“下午的时候太忙,现在终于有时间好好坐在这里吃喝玩乐,我想我们可以好好的自我介绍一下了,说说自己是怎么进入子书阁这个大家庭的,怎么样?

我先来开个头,我代表舞哥了,我说完到清儿,然后从左边顺着下去,顺时针转一圈,如何?”

“好啊,我们就来一波回忆杀吧!”

“支持!

赞成!”

“那我就把子书阁的历史也说一说了哈。”

菲菲端起酒碗,喝了一口,开始回忆。

“在座的人里,我最早认识的人是风雨三七七,在当初我家楼下的网吧,我们玩同一个游戏不同服,后来他来到我的服务器跟我一起玩,进了同一个帮,在这帮里,我认识了大小剑和清儿,清儿当时是七七的情缘。

我跟清儿志趣相投,渐渐成为最好的朋友,之后我不管去什么游戏玩,清儿都跟着我,所以剑网三封测的时候,她就跟我一起来玩了。

在封测的那段日子,我陆续又结识了一些朋友,比如我在凤凰岛打怪升级的时候被倭寇打死,一个路过的花哥把我救起还帮我完成了任务,这个花哥就是潇洒;我在荻花五人本认识了千年老天策十指;潇洒带我们去枫华谷打架的时候不打不相识的认识了华山,清儿也把七七叫过来一起玩,这就是子书阁最早的创始人,我们几个人相亲相爱,在游戏里玩得很开心,像一家人一样。

封测快结束的时候,这个队伍陆续壮大,大约有十来个人,于是大家建了一个QQ群,在群里等待剑网三公测。

等待公测的日子,我们选中了清儿给帮会起的名字——子书阁,作为我们帮会的永久名字。

公测之后,我们首先在二区建立帮会,招兵买马。

帮会壮大之后,我们却不知道应该怎么管理,矛盾越来越多,最初的那六个人都发现,被壮大的帮会并不是我们当初想要的,于是慢慢淡出管理层,最后离开了这个区。

过了一年多,剑网三新开了六区,我们几个又张罗着去六区重建子书阁,新子书阁的宗旨是:不求壮大,只求温馨。

在这个宗旨下,一切入帮的成员,都是随缘相遇,随缘入帮,舞哥、大脚、若言和大小剑就是这样被我从上个游戏带来剑网三的。

在这个帮会里,与我相关人很多,我就把你们的部分留给你们自己说吧。”

“鼓掌!”

永恒是气氛王,关键时候最会营造气氛,他一起哄,大家都噼里啪啦地鼓起掌来了。

“下一个到清儿了,我们听清儿妹子讲讲她跟子书阁的故事!

来来来,有请清儿妹子!”

“臭永恒,叫我姐,谁是你妹,呸!”

清儿假装愤怒,随后忍不住笑了起来:“好吧,轮到我了。

其实我跟子书阁的故事,菲菲己经讲得差不多了,过程就是这样的,我要补充的是,谢谢你们这十一年来的陪伴,我记得你们某些人是怎么气我的,哼,特别是永恒!

永恒你自己说,你在我开团本的时候你犯了多少错让我们灭团的?

谢谢七七在菲菲A的时候陪我玩,谢谢大脚在七七A了之后一首陪我打本,做日常,混阵营……这些都不一一列举了,所有的一起就一句话:子书阁,感谢有你们陪伴。

下一个!”

“从左边第一桌开始吧,花晓慕第一个。”

菲菲进入主持角色,我们从顺时针这样一个一个轮着说,你们可以边说边吃东西,大家也是哈,边吃边喝边听。”

“菲姐,不公平,为什么是师弟先说,我还是他大师兄呢!”

“师兄,谁让你刚才非要挤到妹子的那边坐,师父都说了从左到右顺时针开始。”

花晓慕一首喜欢怼他这个大师兄的,不过他们始终是相亲相爱的,平时爱斗嘴而己,如若不然,菲菲肯定会很生气,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徒弟之间不团结。

花晓慕知道永恒这么说其实是在向师父撒娇,他一向如此,他怼永恒的目的就是让永恒知道:小子,我知道你又跟师父邀宠了。

永恒朝花晓慕做了个鬼脸,然后举起酒碗:“来来来,师弟我们干一碗你再说。”

花晓慕也举起了酒碗,回了永恒一句:“!

谁不喝完谁是狗。”

然后一扬脖子一口气喝完,接着用手背抹了一下嘴,说:“我是被师父捡回来的,在新服。

不记得是哪个新服开服了,师父习惯去新服建小号,我们就在新手村相遇,师父是老手,看到我是个新手,就组我带做任务,在做任务的过程里,我知道了师父原来在六区玩,她说六区是她和她的一群亲友一起玩的,让我一起过去,在那边我会得到很好的照顾,做任务有人带,打本有人有,日常有人带。

我游戏玩过很多,很清楚新手如果没有老人带,独自玩游戏发展会很慢,然后我就跟着师父来了六区,建了号,拜了师父,入了帮。

这是我玩过所有游戏,最有感情最有爱的帮会,谢谢你们,认识你们我觉得很高兴!

哦,对了,我叫花晓慕。”

“好好!

我也很谢谢你的陪伴。

鼓掌!

鼓掌!”

菲菲一边拍手一边说:“下一个是小丐:君来不同。”

小丐是个丐帮,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赋予了丐帮的属性,菲菲看到他己经喝了几碗酒了,她心想:难道我这个小徒弟要变成“喝酒、玩鸟、打女人”的真丐帮了吗?

小丐原本就有些酒量,今晚这个女儿红如此醇香,小丐喝了第一碗就停不下来,加上辛三金的厨艺确实了得,这么好的下酒菜配着,小丐没办法不一碗接一碗的喝。

也许因为“酒壮怂人胆”,小丐一改往日含蓄,举起碗又喝了一大口之后说到:“我也是被师父和师兄他们捡来的,还记得那个华清宫大战吗?”

小丐娓娓道来,菲菲和永恒的思绪都飞到了90年代的大战本华清宫。

那天大战是华清宫,小丐刚玩剑三不久,根据游戏指引每天需要做日常,大战就是其中一个日常,他接了大战神行到华清宫门口之后,看到有人在地图频道喊:“大战随便来,真的很随便。”

小丐来剑三的时候是正好新出了丐帮门派,所以他一来就选了丐帮,但是他并不知道,因为丐帮在PVP打奶妈很凶,所以那个时期几乎所有的奶妈都讨厌丐帮,所以小丐做大战的时候经常点别人进组别人都拒绝,特别是那些喊“大战随便来”的。

所以江湖有句传言,剑三最大的谎言就是:“大战随便来。”

小丐一首以为可能是因为自己号小装备不好,所以才被人拒绝,但是被人拒绝大战确实让人很惆怅,可他心有不甘,不做大战没侠义没帮贡,装备更不好提升,所以当他看到永恒刷屏喊“真的随便来”时,他鼓起勇气点进组。

秒进组!

哎哟,小丐受宠若惊,第一次点进组就被秒同意,这是他第一次遇到的。

他又欢喜又担心,生怕别人是组错了,又怕别人一会看到他装备差中途把他踢了。

小丐所有的担心都没有发生,倒是发生了让他难忘的事情。

华清宫大战,熟手们都知道,打完老一老二之后,都是从水路走去老三,从陆路走的话要清很多小怪浪费时间。

但是水路也会有些巡逻怪,所以一定要躲好小怪的巡逻范围。

打完老二之后其他人都熟练的跳下水走水路,小丐腿短跟不上,一会就找不到路了,盲目跳下水的时候被小怪发现打死,他又不好意思喊人救,默默的回城想自己跑过来,可是又不认识路。

队伍里菲菲和永恒都在,他们准备开打的时候发现丐帮竟然还没过来,马上就意识到丐帮可能是新手不认识路,菲菲马上在队伍频道打字:“小丐帮,你是不是不认识路呀?”

永恒也接着在团队打字:“你是不是新手呀丐帮?

不要紧,我们等你,我们不急。”

小丐一开始有点紧张,怕他们知道他是新手会踢了他,然后看到他们团队打的字,从语气上判断是友好的,小丐小心翼翼的回答:“嗯,是的,我刚玩不久,这个副本我还没来过,不认识路。”

这句话刚打出去,团队频道就沸腾了:“哇,居然是个新手!”

“小丐帮你有没有帮会,来我们帮吧,我们带你玩。”

“你这个新手没有师父带玩起来很难的,来吧,做我的徒弟我们带你一起玩。”

小丐帮没想到一个新手这么欢迎,刚玩游戏这些日子的孤单无助一扫而空,被这群人的热情感染了,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家。

这个时候,菲菲己经来到他身边,先点收他做弟子,然后加好友,接着就把他加进了子书阁这个帮会。

然后菲菲打字说:“跟我走,我带你过去。”

“哈哈哈,你以后就是我的小师弟了。

丐帮,快叫一声大师兄。”

永恒也主动加了小丐好友。

从那天起,小丐再也不是一个人孤单的玩游戏,大战天天有人带,师父带着他打10人本刷侠义,带他去25人团本给他包团拍装备,教会他精炼装备……“师父,我要先敬你一杯,我很感谢那次大战让我认识你,你带我进子书阁这个大家庭,让我玩游戏从此不孤单。”

小丐一口喝完碗里的酒,又接着倒满了一碗,对着对面的永恒举起碗说:“大师兄,”转头对着旁边的花晓慕“二师兄,我再敬你们两个一碗,谢谢你们对我的照顾,做你们的小师弟,我觉得好幸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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